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 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构建

来源:山西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时间:2020-11-23 11:40

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与现代金融的有机融合,是促进知识产权开发、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生态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金融基本概念入手,在总结分析行业发展现状、业务模式概况的基础上将主要聚焦以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的现状如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的正常循环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才能使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健康发展?

(2)为什么要构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平台应该具备哪些能力?

(3)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断突破发展,为知识产权金融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新的助力,也同时带来了市场和业务层面的新的不确定性。那么,金融科技究竟如何赋能知识产权金融?如何促进知识产权生态体系的健康发展?金融科技对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4)知识产权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

一、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金融

(一)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从本质上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有以下特点:

1、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2、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3、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4、法定性。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产生、种类、内容和取得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二) 知识产权金融

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与现代金融的有机融合,是促进知识产权开发、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生态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  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讲,知识产权金融指企业或者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以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工作相结合,从而达到融资等多种商业目的。目前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众筹、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面。

当今社会属于知识时代,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知识资产是当今企业获得额外利润的重要来源,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知识产权和金融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有利于科技金融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战略部署的积极举措,是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资源良性循环;有助于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通过增值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扩散技术创新成果, 全面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

通过知识产权金融解决好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信贷支持和金融支持,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金融能有效缓解信贷配给中的中小企业融资不足问题,是其在我国被关注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现状

1、新型知识产权金融形态涌现

近年来,知识产权与金融不断创新结合,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投资基金、融资租赁、证券化、信托等新型知识产权金融形态在各地涌现,内涵不断丰富。

一是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正在蓬勃发展。中国股权投资市场规模巨大,截至2018年上半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可投资本量约1.69万亿元。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由传统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本嗅到了这股风潮,纷纷设立知识产权投资基金,表现突出的有国知智慧知识产权股权基金、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广东省粤科国联知识产权投资运营基金、上海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湖南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河南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这些基金的核心使命是帮助国内中小企业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有效获取核心技术专利,建立高价值专利组合,为企业在未来行业发展格局中获取主导权。

二是投资基金与质押贷款形成投贷联动效应。秉鸿智融知识产权投资基金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智融宝”业务结合,打造以贷先行,股权投资基金、知识产权运营等增值服务为一体的业务方式,形成“知识产权运营+投贷联动”的运营模式,为北京市中小微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快速成长。

三是知识产权融资租赁在多地试点成功。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实现文化企业知识产权投资项目超过350个,投放金额超过70亿元。广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合盛融资租赁公司也有不菲成绩。

四是知识产权信托首单落地。安徽省启动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与合肥市百胜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联信电源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签约,共募集首期资金2000万元、期限2年。这次试点以知识产权收益权转让模式进行资金信托,在不改变知识产权权属前题下,将未来一段时间企业知识产权收益权有偿转让给国元信托,由国元信托为企业募集社会资金,信托期满后再由企业以知识产权未来收益权为还款基础,对知识产权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

2、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变革

对市场探索的深入,催生出中国知识产权金融模式的变革与创新。

一是随着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各地逐步探索出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提升了银行对知识产权价值认可度,国内涌现出北京、浦东、武汉三种典型模式。北京模式是政府引导的“银行+知识产权”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该模式完全建立在市场化基础上,借助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政府主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案例是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成功完成首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近年北京模式进一步实现提质升级,中关村发展集团、海淀区财政局、北京智慧财富集团2016年出资4000万元设立智融宝风险池,首年撬动合作银行10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智融宝突出特点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唯一担保方式,不捆绑企业其他资产和信用。截至2018年10月底,智融宝决策项目128个,拟贷金额超过6亿元。这为知识产权金融从理念到制度再到市场交易运营打通了全链条。上海浦东模式是政府主导的“银行+政府基金担保+知识产权反担保”间接质押融资模式。浦东新区在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设立2000万元担保专项资金,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反担保质押给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然后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武汉模式是政府引导的一种“银行+科技担保公司+知识产权反担保”的混合模式。既减轻间接模式中政府的负担,又一定程度上分解了银行风险。首个成功案例是武汉中新化工有限公司以1件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100万元。

二是厦门市独创知识产权银行模式。主要特点是分步建设“商业性、政策性与运营性三合一”海峡两岸知识产权银行。厦门先期选取中国银行海沧支行、农业银行自贸区分行、建设银行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自贸区支行、厦门银行松柏支行、厦门农商银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自贸区支行和浦发银行自贸区分行等8家试点银行开展两岸知识产权金融试点特色业务。在此基础上,2017年推动设立国内首家“知识产权特色支行”即厦门农商银行“知识产权特色支行”,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资本供给,在国内率先建设知识产权银行业务体系,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出一条新路。厦门还在积极寻求国家对知识产权银行设立的政策支持,推动建立向社会和市场普遍开放的知识产权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股权投资、知识产权收储与运营、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期权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模式,努力构建覆盖知识产权市场化全价值链的知识产权金融和运营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海南省开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证监会、海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导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海南证券局密切配合下,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实施一系列知识产权证券化动作,实现了重大改革创新。比如,聚焦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用担保机制举办五指山论坛,形成《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海南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的海南共识》。在此基础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首单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资产专项计划,奇艺世纪知识产权ABS基础资产债权的交易标的物全部为知识产权,评级机构对全部“奇艺世纪知识产权知识产权ABS”优先级证券评级为AAA。

无论是北京、浦东、武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还是厦门知识产权银行模式、海南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都是知识产权和金融创新融合的产物,目的都在于“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令人刮目相看、持久引领创新的效果。

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和知识产权金融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横空出世,沧桑巨变,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时期,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1533亿元;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额1591.90亿元。2016年至2018年,全国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总规模均超过1000亿元,呈大幅上升趋势,解决了一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我国数量庞大、需求庞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面前,仍是杯水车薪,远未开垦成熟。如何在知识产权金融方面进一步普及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模式,化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中评估难、风控难、处置难问题,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的关键性课题。必须想方设法拿出长效办法予以解决,推动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从而在服务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持续深化,随着知识产权金融政策不断发力、知识产权金融市场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必将实现更高质量更高速度发展,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的伟大飞跃。

二、知识产权生态圈

(一)知识产权生态圈

生态圈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自然群体。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应指以知识产权金融化货币化为目的,遵循开放、有序、合作、共赢的原则,为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让身处其中的各个成员共存共荣,最终实现整个链条及系统的和谐发展。

从本质上看,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业态,出发点是知识产权,落脚点是金融产品,其本质仍然是金融。知识产权是基础,金融支持是目的。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有助于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资源良性循环;有助于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通过增值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扩散技术创新成果, 全面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

知识产权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培育、商业模式创新、金融风险防控、知识产权流转等各环节,涵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多项内容。

完整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中,有多方参与其中,涉及的主体主要有政府、NPO、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其中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政府不仅通过政策的制度实施影响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的循环发展,而且作为主体直接参与其中,不仅投入巨大的资金直接资助科技型企业、创投公司、成立科研院所,还设立限定产业领域的基金,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简称科转基金)、孵育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

银行等金融机构、社会投资者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中主要的资金供应方。

企业特别是中小创科技型企业是知识产权金融的主要收益方,也是检验科技成果是否具备转化条件的试金石。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中小型企业缺乏科研资金,处于被资助的地位。国外的知识产权金融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都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以色列为例,企业集团通常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下设科研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公司,企业可以将自己研究成果内部自行转化。

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是产业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在生态中发挥监督引导作用。

(二) 当前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圈的运行环境

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与之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影响因素,政策因素可以驱动也可以是规制,经济因素和产业环境因素与行业发展的需求面和支撑条件息息相关,技术因素可以驱动发展的利器也可能带来新的挑战,以下将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环境从政策环境、经济环境、产业环境和技术环境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1、 政策环境

近年来,从中央到各地方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在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工作对科技创新以及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则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金额达到1800亿元。

2017年9月1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国家和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技术转移早期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模式和方法,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快制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及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具体评估准则,增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山西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逐步融入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创新主体综合运用专利分析、专利导航等手段,构建以企业为主导,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大力加强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大数据等关键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大力实施专利推广计划,培育一批战略性高价值专利组合。围绕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高新技术等重点领域及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雷霆”行动,精准、快速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提高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知识产权识假防骗能力和保护意识。依托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机制,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2019年8月18日,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该举措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手段,发挥质押融资对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作用。

2、 经济环境

1、我国金融业供给总量充足,但存在供给侧结构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 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为7.68%,比 2015 年的 8.44%的历史峰值有所下降。但跟历史过往相比,仍然处在一个相对高的水平。相较而言,2017 年美国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为7.5%,并且近十年这一数据也没一年超过 8%。可见,我国金融总量供给是充足的。从金融机构数量来看,除六大国有银行外,还有数千家遍布各地的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供给相对充裕。

虽然金融供给总量充沛,却存在内部结构的不均衡现象。首先是金融市场结构不均衡,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比重远高于直接融资。再者,现有银行体系内部供给结构不均衡,对中小微企业的供给不足。最后是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不均衡。银行总行是产品与服务的设计者,各地分支机构往往难以根据各地经济特点做适应性改造,常常造成产品单一、同质的现象,难以精准满足实际市场中不同规模级别和不同行业业务特点的客户差异化需求。

2、中小微企业虽具重要经济社会功能,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存在

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截至 2017 年末,我国小微企业法人约有 2,800 万户,个体工商户约 6,200 万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 90%,贡献了全国 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 GDP 和 50%以上的税收。

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从服务覆盖面上看,截至 2018 年末,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授信 237 万户,同比增加56 万户,增长 30.9%,但是贷款授信户数仍仅占小微企业法人总户数的 18%;从贷款余额上看,截至 2018 年末,我国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余额 26 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 32.1%,但其中,单户授信 5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仅 1.83 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 8 万亿元。以上数据说明了小微企业在融资中的弱势地位,其所获得的融资支持与其国民经济地位之间的差距。

根据清华大学 2018 年发布的社会融资成本指数显示,当前我国社会融资平均成本为 7.6%。但是资金成本较低的银行贷款、企业发债、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渠道是央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主要享有的,对于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而言,银行贷款的可获得性并不高,而更多的依靠保理、小贷公司、网贷等资金成本较高的方式获得融资。

3、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导致实际生产运营中面临严峻的资金约束

国际信用保险及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科法斯集团自 2003 年开始开展中国企业支付调查。根据对 1,500 家企业(其中近 60%的企业为年度营收小于 5,000 万人民币的中小型企业,90%为私营企业)的调查,科法斯发布了最新的《中国支付状况调查 2019》。报告显示,2018 年企业提供的平均信用支付期限(赊销期限)从 2017 年的 76 天增至 86 天,这数据在 2015 年为 56 天,近年来持续攀升。从结构来看,提供超长平均信用支付期限(超过 120 天)的企业占比近几年持续显著增加,2018 年该比例为 20%,2017 年为 12%,而在 2015 年该比例小于 5%。即使如此,仍有 62%的企业遭遇了支付逾期,其中 55%的企业遭遇超长支付逾期(超过 180 天)的数额超过了企业年度营收 2%(科法斯认为很可能使企业现金流遭遇困境的情况)。

中小企业因为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实际生产运营中的运营资金不断被挤占,在经济增长放缓和国内去杠杆的大势下更为突出,中小供应商不得不提供更长的信用支付账期,从而自身遭遇现金流困境的可能性大幅增加。

3、 技术环境

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云计算技术合称“大、智、移、云”共同构成了万物互联时代的新型基建设施体系。大数据、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金融的风控和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大数据建模可对借款人或借款企业资质事先筛查和精准画像。由于与最初始的数据采集和流通直接相关,5G 作为新型基建的底层技术,支撑整个信息产业的未来发展。云计算大大降低了知识产权金融该体系内企业数字化线上化的成本,让各类服务触手可及。

物联网与知识产权金融的结合主要是通过传感技术、导航技术、定位技术等方式,在仓储和货运环节来控制交易过程,提高终端交易的真实性。

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特点,为知识产权金融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快速确权提供了便利,同时减少了中间环节,交易数据可以作为存证,中间环节无法篡改和造假,并且可以追踪溯源。区块链技术的这些特点与知识产权金融的业务环境天然契合。

综合上述各类技术的共同发展突破,将推动整个社会进入万物互联的产业互联网时代,最终也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自身服务模式的智能化变革。

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一)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

知识产权金融通常需要多个参与主体的协作推进,各参与主体/利益相关方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金融的生态体系。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中,有多方参与其中,涉及的主体有政府部门、会计、审计、评估机构、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相关方都有自己的政策规定、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缺乏统一的协调机构。根据合作博弈理论,如果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中各参与方能够相互合作,协调好各参与方的风险和收益比例,那么就更有利于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开展。由于相关方比较多,各自的规范和职责不同,利益的分配和风险的分担很难达到一个平衡点,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出面,设立专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将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法律咨询和调查、担保、处置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就能够减少博弈成员的利益分配环节,大大提高知识产权金融参与各方的合作效率。公司主要职能是: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牵线对接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机构,管理和运营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处置、流转等,形成投、保、贷一体化运作模式,减少各中间服务机构的协作成本和时间成本,专注于知识产权金融的经营、创新和发展,有利于人才的聚集、信息的聚集、政策的聚集、专业的提升、服务成本的减少、效率的提高、风险的降低。

在政府支持下,知识产权金融公司位于知识产权金融中心的关键节点,通过知识产权金融中心,可以以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融资,比如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商业银行委托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组织评估机构对拟抵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对接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对贷款进行担保,商业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和担保情况向企业发放贷款。政府部门根据抵押贷款发放情况拨付扶持资金给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由知识产权金融公司对相关方进行补助。同时政府可以根据知识产权金融公司运作效率和结果给予奖励。政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投资基金投资于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逐步形成投保贷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金融业务需要依托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实现。

通过对知识产权金融的行业全貌梳理、业务模式分析,可以描绘出知识产权金融的生态体系:

(1)资金方,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2)资金需求方,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中介机构;

(4)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为各主体提供服务,在生态中处于中心或关键环节;

(5)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是产业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在生态中发挥监督引导作用。

对于平台化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我们也可以从具体角色功能角度对主体进行划分。

交易方、平台提供方、风险管理方、流动性提供方构成了平台化阶段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的四大主角,环境影响方为一大配角。

交易方是指知识产权上的具体业务买卖双方或多方。由于买卖双方通常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知识产权网络中强势的一方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为了保持自身现金流的充足,会通过多种方式占用知识产权网络中的资金,与此同时其对手方需要将此类资产变现就形成了知识产权网络中的融资需求。所以,知识产权网络中的融资需求方往往为交易方中的弱势方,以广大中小企业为主。

平台提供方,主要是为参与知识产权金融的各个主体提供一个互动的场所,在交易方和金融机构之间充当中介作用。为了让各方能够高效达成交易,一方面,平台提供方需要有效聚合各类资料、数据、信息,为知识产权金融提供决策依据,形成平台建立的价值基础;另一方面,平台提供方需要建立合理的互动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帮助各参与主体达到合作共赢,形成平台可持续发展的粘性基础。

风险管理方,主要是利用平台方所提供的各类相关数据,对其进行分析给出结果,同时对其涉及的真实交易过程,资产状况进行监控,管理和控制融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流动性提供方,在狭义的知识产权金融范畴内,流动性提供方提供贷款融资。在广义的知识产权金融范畴内,金融服务提供方的概念会更加准确,它可以提供包括贷款融资在内的与之适配的其它现金管理、理财、投资等多种金融服务整合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虽然风险管理方提供了分析结果,但决策还得自己做,因为一旦风险发生,最终承担风险损失的往往是流动性提供方。所以流动性提供方也应具备风控技术与能力,并且还要有根据交易情境和交易方的具体情况设计业务模式和产品的能力。

环境影响方,包括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两个主要方面。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主要影响制度环境。知识产权金融发展进入平台化阶段,线上线下业务将进一步融合,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发展、创新与变革。许多社会主体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时也有意无意的充当了知识产权金融的环境影响者,包括科研机构、基础设施服务商、金融科技公司等。

以上所说的四大主角一大配角是从功能角色的角度进行的划分,在实务中,对于一个具体的主体而言,因其资源禀赋和能力的不同,可能同时承担多个不同的角色。比如,知识产权上的核心企业主导的平台生态中,核心企业可能既是交易方、平台提供方,同时,可能凭借自己对行业内的隐性认知和信息优势,进一步输出风控能力,成为风险管理方;甚至成立金融子公司,担任流动性提供方的角色。

平台提供方即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是整个生态的核心角色之一,由于充当平台提供方角色主体的资源与能力的不同,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的不同,由其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生态,所能吸引的资源、提供的具体业务模式、产品、风控都会呈现出很大的不同。因此,下文我们将聚焦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建设能力架构和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类型展开具体分析。

(三) 知识产权金融平台能力解构

知识产权金融是以产业知识产权为基础的金融行为,本质上是依托知识产权运营,开展金融业务,同时借助金融科技,结合金融业务创新和管理,在加速整个知识产权资金流动效率的同时,也推动知识产权运营的发展,提升知识产权运营的总体效率和竞争力。这一理解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1、基础环境差异。知识产权金融以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为基础,不同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水平高低、现有知识产权数字化程度高低、未来数字化的难易程度和成本的高低都会对该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产生重要影响,是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基础环境。

2、场景诉求差异。金融活动的开展是针对知识产权运用进行的,不同企业不同环节的具体业务以及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都会对金融服务产生不同的痛点和价值诉求。

3、服务扩展创新。知识产权金融的目的旨在优化整个产业的现金流,让利益各方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更高效的生产运营,因此,知识产权金融不仅仅是目前我们在实务中最常见的融资借贷服务,还应该包括更广义的金融服务和服务组合。这也是参与其中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中利用自身优势实现产品和管理创新的立足点。

4、实务交织关联。高效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可以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仅解决资金问题,还能帮助提升产业知识产权整体竞争力,二者在实务层面紧密相关,相互影响,不可分开看待。

5、科技助推前提。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到平台化是金融科技助推的产物,继续往前进一步向智能化进阶,更是离不开行之有效的金融科技的运用和创新的推动。但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大多数科技运用的前提是数字化。具体场景业务活动的数字化,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数据基础。对于知识产权金融来说,如何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参与方的数字化,谁来承担产业数字化的成本是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否则,知识产权金融将无法跳脱原来传统金融依靠主体财务信息和不动产抵押、担保的业务局限。

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建设能力架构总体分为基础功能层和业务服务层。

(1)基础功能层。主要强调在技术层面有效实现产业知识产权的业务数字化和信息整合。基础功能层一般包括四种能力:场景解构能力,知识产权金融平台需要为所有产业链成员提供信息和集成服务,因此需要了解产业链成员的业务结构、业务特征、业务流程和业务风险;业务数字化能力,在对产业具体业务场景解构的基础上实现业务的数字化;数据清洗整合能力,数据的集成、清洗、整合,是从业务层面对数据进行解析,为智能化决策提供支撑的重要前提;技术安全能力,技术安全能力是指平台技术稳定性、防攻击的能力。技术安全是平台构建的基础。

知识产权金融平台要具有可靠性、开放性和标准化。可靠性是指平台作为知识产权金融各个参与主体互动的承接场所,需要在系统稳定性、平台技术安全性上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才能获得各参与方的信任,承载在此基础上的各种功能;开放性是指平台应有开放式的系统架构设计,能够实现内外部的灵活对接,使内外部成员能够使用其建立自身的知识产权金融体系或模块,从而实现连接各类参与主体的全面开放生态;标准化是指平台需要对接和集成产业知识产权各成员的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需要转化为统一、标准的信息格式,以便下一步整合利用。

(2)业务服务层。业务服务层主要强调在金融服务层面有效实现产业知识产权的资金的高效流动,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知识产权的提质增效。业务服务层一般包括解决方案设计能力,为产业知识产权各方提供与其具体业务场景相适配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平台本身或者能够整合的资源方,具备丰富的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才能为企业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的可能性;风控管理能力,即根据平台上整合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信息,监控并管理金融服务中潜在的风险;渠道服务能力,即通过互联网化的渠道,快捷有效和客户达成沟通,做好终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业务安全能力,指平台上各相关参与主体的账户安全、数据安全、服务安全等,这是业务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

(三)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化配套

在前述八大能力的基础上搭建了知识产权金融的基础设施框架,但要使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真正能够持续有效运转起来还需要相应的状态和条件配套。

1、闭环,是指平台要力争实现知识产权金融的业务流程闭环。

2、可视,是指平台要力争实现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和可视化,提升各参与方之间的信任,降低协作成本。

3、协同,是指平台上各参与方的协同,要建立各方协作运行的规则,包括配套的正向激励和负向处罚措施。

4、分配,是指需要建立平台上各参与主体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在知识产权金融平台上的作用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在平台中起着核心、关键的作用。所谓核心作用,顾名思义,即指在知识产权网络的组织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凝聚力把相关企业(与“核心企业”相对应,以下称“节点企业”)整合起来吸引在自己周围。因为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往往是整个知识产权网络的服务者、组织者和协调者,因而它往往扮演着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结算中心和协调中心的角色。

在目前阶段,无论核心企业是否为平台提供方,对于一个知识产权金融生态而言,以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为依托开展业务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1、信用背书。利用知识产权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中枢地位,使其相对其他企业具有更高信用,从而为整个企业群体体的信用做背书。

2、作为服务中心带来的批量的融资客户。这里主要强调“量”,即依托核心企业平台可以快速触达大量具有融资需求的节点企业,

3、核心企业对节点企业隐性能力的识别。这里主要强调“质”,在建立良性的推荐或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依靠核心企业对本行业节点企业隐性能力的识别,其推荐引入的客户本身会更有质的保证。作为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结算中心和协调中心,对所服务企业的运行特点及知识产权状况有深刻的认知,基于长期的交互合作,对于中小节点企业是否在其所在环节具备竞争优势具有更准确的判断,所以可以突破显性资源的约束,使更多具备隐性资源的优秀中小节点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4、核心企业带来的风控助益。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不仅掌握了所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也从分了解大量节点企业相关的经营数据,这些数据对融资风控非常重要,这些数据的动态变化是风控预警的重要依据。

总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公司通过搭建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天然具有以上所提及的几个方面的优势;再者,作为主导方,核心企业会深度参与,其原有经营管理业务和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协同作用凸显。

四、金融科技再造知识产权金融

知识产权金融虽然是立足于知识产权基础上的金融服务,相较传统金融业务在信用评估手段和风控手段上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当众多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涌入该领域,各参与主体的资质良莠不齐,一旦不能有效组织和管理,出现信息不对称,违约和“爆雷”的事件也会层出不穷。

现阶段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仍伴随着各类风险点和实务上的痛点,但近年来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突破,使大家对金融科技赋能知识产权金融,走向更加成熟和智能的未来充满期待。

(一)知识产权金融风险和亟待解决的痛点

知识产权金融的风险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1、宏观层面,外部环境风险。在知识产权金融活动中,宏观层面的经济制度、经济周期、产业政策、技术变化、甚至自然、文化等变化都有可能通过影响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活动而改变从业企业的融资情境和要素。

2、行业层面,知识产权网络风险。这里主要是指知识产权网络中,各个参与主体在知识产权网络的交易互动过程中所产生和传递变化的风险。这种风险的成因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分工细化的趋势下,企业非核心功能外包,知识产权网络中各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广度和深度都有所加强,使生产、分销、物流过程中的所有权界限变得模糊;知识产权中企业的过度反应、不信任和扭曲等复杂行为,造成混乱效应;知识产权结构惯性和反应迟钝,所带来的冲击。

3、企业层面,知识产权金融融资主体的风险。这包括了主体的财务性资质、主体的资源和能力、在行业中的位置和影响力、主体的历史信用情况、主体的盈利和业务运营状况等客观因素方面,也包括了与参与主体的有限理性,潜在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关的道德风险。

目前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亟待解决的痛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知识产权数字化。产业知识产权网络极其复杂,涉及的参与主体众多且各异,各个主体所处位置和诉求的不同、自身资源与能力的不同、运营管理水平的不同,因而其发展积累的业务数字化水平和能力不同,其在现有状况下实现进一步数字化的成本和效率不同。数字化是运用科技手段赋能知识产权金融的前提和基础,企业是否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承担数字化的成本,完成必要环节流程的数字化,是金融科技助力知识产权金融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2)信息孤岛的存在。知识产权网络环节众多,企业间信息割裂无法互通,或者信息集成整合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信任成本高昂,导致信息孤岛的局面可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

(3)产业链信用传递困难,产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信用跨级传递困难。

(4)国内知识产权网络内部治理的不清晰,运营管理水平的缺陷,以及各类金融科技技术规模应用的水平和成本的约束,造成贸易场景验证,履约风险控制的方法手段有限或相应的成本高昂。

(5)国内营商环境缺陷,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信用历史不完善,导致道德风险频发。

(二)金融科技赋能知识产权金融

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云计算技术合称“大、智、移、云”共同构成了万物互联时代的新型基建设施体系。

由于与最初始的数据采集和流通直接相关,5G 作为新型基建的底层技术,支撑整个信息产业的未来发展。物联网主要是通过传感技术、导航技术、定位技术等方式,在仓储和货运环节来实现相关环节和物品的线上化、可视化。云计算大大降低了知识产权金融该体系内企业数字化线上化的成本,让各类服务触手可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金融的风控和决策提供重要支撑,大数据建模可对借款人或借款企业资质事先筛查和精准画像。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特点,知识产权金融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快速确权提供了便利,同时减少了中间环节,交易数据可以作为存证,中间环节无法篡改和造假,并且可以追踪溯源。区块链技术的这些特点与知识产权金融的业务环境天然契合。

综合上述各类技术的共同发展突破,将推动整个社会进入万物互联的产业互联网时代,最终也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自身服务模式的智能化变革。

1、知识产权金融与物联网

物联网与知识产权金融的结合主要是通过传感技术、导航技术、定位技术等方式,在仓储和货运环节来实现环节线上化、可视化,控制和动态管理交易过程,提高终端交易的真实性,甚至在异常情况出现时,实现及时预警。

首先,物联网的可视跟踪技术极大提高了知识产权金融的运营效率,并能有效控制风险。除了可视跟踪之外,物联网还有利于商业银行加快数字化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建设,从而提高 IT 系统柔性服务水平。此外,物联网能够辅助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调查、加快贷款审批速度、提升贷后管理效率、监控质押物保管状态,并进行动态管理。

综合利用物联网相关技术,能够有效实现对动产的识别、定位、跟踪、动态监控,有效解决全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当物联网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中普及运用时,首先银行无需将动产质押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第三方监管,动产的动态信息实时接入银行的系统;再者,银行可从时间、空间、物理状态等维度全面感知和监控质押动产的存续状态和变化,提高风控精细化水平;最后,对质押动产的任何未经许可的操作,银行可以及时获得预警信息,从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采取干预行动,降低可能的损失。

2、知识产权金融与大数据、人工智能

根据麦肯锡公司的定义,大数据是“超过了典型数据库软件工具捕获、存储、管理和分析数据能力的数据集”,这一数据集的典型特点是数据量大(Volume)、数据类型繁多(Variety)、数据增长快(Velocity)以及数据经分析处理后具有很大价值(Value)。

大数据对于知识产权金融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方面,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应用,是以大数据为基础。

首先,大数据极大的拓宽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者所关注和使用的信息维度,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可以接入和整合相关主体的交易历史与交易习惯等信息,并对交易背后的信息流、资金流进行跟踪,全面掌控平台上相关主体的交易行为,并通过这些信息给相关主体以融资支持。

再者,大数据所整合的过程动态信息,极大提升了可用数据量级,能够帮助降低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成本,提高贷后管理能力。比如,能够帮助金融机构从源头开始跟踪押品信息,更容易辨别押品的权属,减少实地核查、单据交接等操作成本;通过对原产地标志的追溯,帮助金融机构掌握押品的品质,减少频繁的抽检工作;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的信息互动,甚至可以实现押品的去监管化,节约监管成本。

在多维、动态、海量信息的基础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能够提升客户画像能力,实现精准营销和智能风控。通过引入客户行为数据,将客户行为数据和银行资金信息数据、物流数据相结合,得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景视图,从而提高金融机构客户筛选和精准营销的能力,提升智能风控决策水平。

3、 知识产权金融与区块链

区块链是点对点通信、数字加密、分布式账本、多方协同共识算法等多个领域的融合技术,具有不可篡改、链上数据可溯源的特性,非常适用于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场景。

互联网信息技术升级使得大部分信息数据传递都可电子化和无纸化,生物识别技术可以提高企业主和融资代表人身份确权的效率和精准度,大数据建模可对借款人资质事先筛查和精准画像。所有这些,都为以区块链为核心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上的准备和支持。

在此基础上,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加密账本技术、智能合约技术等,为解决知识产权金融中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首先,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可提高知识产权中数据的真实性。参与到知识产权条中的核心企业、供应商、金融机构等,可以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及时共享知识产权中的交易数据、应收数据、应付数据、电子账单流转数据,同时通过加密账本技术设置相应权限,只能是有权限的企业看到相关数据,有效地保护隐私。

其次,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锁定核心企业应付账款,将有效传导信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是一个能够自动执行事先约定合约条款的系统程序,即预先设置好程序,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内外部信息进行识别和判断,当条件达到预先设置的条件时,系统自动执行相应的合约条款,完成交易,可有效缓解现实中合约执行难的问题。

最后,区块链核心技术帮助核心企业信用自由流转。在传统知识产权金融模式下,若没有借助金融机构的信用,应付账单便无法拆分流转,只能原额背书或贴现。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使得知识产权上多级供应商都能共享核心企业的商业信用,因此,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签发的电子应付账单,便可实现自由地流转。一级供应商收到电子应付账单后,可持有到期收款,也可将电子应收款拿到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还可以流转给二级供应商。如果单笔电子应付账单金额较大,还可自主拆分成多张电子应付账单,流转给多个二级供应商。

4、科技赋能路径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活动也呈现出与金融科技相关技术高度融合的发展趋势,使得知识产权运营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也变得日益高效和智能。

(1) 科技赋能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科技赋能知识产权金融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整合化。单一技术往往只涉及单一节点的单一方面改进、效果有限。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基础技术整合运用,同时进一步结合边缘计算、AR/VR、图像识别等通用性技术形成综合性的工具套件式解决方案,共同发挥作用。

第二,场景化。任何技术都不能脱离具体使用场景而发挥作用,针对具体场景和流程的拆解和需求解读,最终形成针对场景的定制化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

第三,协同化。知识产权金融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脱离知识产权管理单独寻求最优解决方案,技术应用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运营各个方面来协同寻求整体最优。

(2) 科技赋能晋级阶梯

具体的,在科技赋能知识产权金融的过程中,可能呈现出以下几种层级递进的状态:

第一,交易场景数据化。科技与知识产权场景深度融合,实现各知识产权环节的进一步数据化、线上化。

通过技术手段让交易的单证、交易的资产能够做一个真实性保证和真实反应,实现从物理世界到数字世界的真实映射。

第二,交易过程可控化。通过把整个的知识产权交易的过程链条数字化可视化,包括真实性交易场景的还原,交易资产的持续监控,然后更加全面和动态的反映知识产权的实际运行状态。在此基础上,相关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信任成本被大大降低,金融科技承担了传递产业信用的媒介作用。

第三,知识产权条智能化

在更加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网络生态中,包括了产业知识产权的交易方、流动性提供方、风险管理方等多方角色主体在内,各个主体不仅能够有效地触达信息数据,还能与生态网络进行深度的数据信息交互,信息的广度、深度、实时性都将大幅提升。

知识产权金融的各个主体链接的生态呈现出松耦合的状态,知识产权金融网络生态将呈现出,预见性、智能化的特点,在此基础上重构和变革知识产权运营和金融服务模式成为可能。

五、知识产权金融未来展望

在政策加持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的大势下,知识产权金融是一块巨大的蛋糕,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其中,希望分得一杯羹甚至掌握“切分蛋糕”的大权。金融科技的发展,为知识产权金融产业生态重构优化注入了“活水”,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运用和突破,知识产权金融产业生态中各主体之间的相对关系有望被重新勾勒,这种变化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跨学科技术融合,构建平台

资源驱动变为技术驱动,科技赋能深化,“核心化”与“去核心化”在竞争中融合,知识产权金融平台主体生态化的未来可期。“核心化”模式下核心企业拥有整合资源的独特优势,短板可能是在金融科技领域的积淀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去核心化”模式下金融科技企业的技术资本无疑是强项,但对产业的理解和把握不及核心企业的敏感和嗅觉。对于“去核心化”模式来说,是指我们不再需要依赖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撑,而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显著降低知识产权交易中的验证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难题。所谓“去核心化”并不是意味着核心企业不再参与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交易中,而是核心企业不再作为构建生态的控制者,甚至某些环节的确权可以抛开核心企业,它将只是作为一个信息提供者和资产管理者的身份出现,这种模式下,更多的企业能够参与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设计中,比如平台类企业运用大量的交易数据、物流类企业运用海量的物流数据,都能作为有效的切入点来建立“去核心化”的生态。无论“核心化”还是“去核心化”,两种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的发展模式赖以生存的基础都是运用金融科技的能力,尤其是运用金融科技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率的能力。短期内很难说两种模式谁将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但不可否认的是两种模式都会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迅速布局、抢占先机,最终的结果取决于运用金融科技的能力和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两种模式有可能在竞争中走向融合,在平台化基础上的主体生态化成为未来趋势。在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生态中,单一主体无法占绝对优势,各主体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各司其职,相互依存,知识产权金融平台生态复杂动态变化,但系统趋于稳定。

2、 金融服务后台化,协同创新

金融服务综合化与灵活创新结合。这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自身更加综合,不再局限于融资服务,而是和保险、理财、现金管理等企业金融服务一起,以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方式呈现;再者,知识产权金融作为知识产权服务的一项被整合,配套服务被同步提供,最终体现为知识产权运营的整体效率的提升;最后,在金融服务综合化的基础上,拥有灵活的机制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会独具优势,提供面向具体业务场景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3、 监管体系层次化,合规运营

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极具影响力的第三方将发挥重要作用。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可打破数据孤岛;行业协会可推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助力行业发展与金融科技解决方案的结合,建立合规运营的行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