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初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的

来源:山西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时间:2021-02-24 15:35

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安排,以我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技术经纪人队伍向中高端发展,现将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湖北技术转移学院2021年初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报名方式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中部中心)

承办单位:湖北省技术市场协会、武汉技术市场协会、湖北省科技经济融合学会


三、培养对象


(一)技术转移及相关机构从业人员;

(二)高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和成果转化人员;

(三)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

(四)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创新服务部门工作人员;

(五)政府科技管理和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六)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的人员;

(七)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八)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

(九)对技术经纪行业感兴趣的在校大学生。


四、招生计划

初级班200人,中级班80人,高级班40人。


五、培训费用

1.费用包括课程培训、考核认证、活动组织等,初级班 1500元/人、中级班 6000元/人、高级班15000元/人

2.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高校科研院所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科技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科技园区中高层管理人员、政府管理部门处级以上负责人及其他相关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可报名参加初中级连修班,6750元/人。


六、其他事项及说明

1.2021年学分未修满的学员可继续参加相应级别课程,在本学年内将学分补齐;课程结束仍未补齐学分者,属于培养周期内未达标学员,请于2022年重新报名参加学习。

2.报名高级班课程的学员须取得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可免费参加初、中级课程学习(累计40学分);报名中级班课程的学员须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可免费参加初级课程学习(24学分)。

3.持有其他地区、机构颁发的技术经纪人证书(结业证书)的学员,经核验,可直接报名参加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但需补修初级全部课程(24学分)。

4.在国内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或在成果转化领域做出巨大贡献的资深从业人员,包括高校院所分管领导、二级教授、上市公司高管、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负责人等可向学院申请报名高级班,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加高级班培训。

5.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授课方式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授课前告知,开课时间以每次课程具体通知为准,请关注湖北技术转移学院官方网站http://hbjszy.metadata.net.cn/home、公众号“湖北技术转移”。


七、联系方式

周老师 (027)8783 8185

刘老师 (027)8783 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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