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区属企业开展人才发展金融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会

来源:山西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        时间:2021-01-22 17:06

为进一步打造人才高地,聚集省内外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同时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方向,促进科技金融事业进一步推进,促进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经示范区2020年第38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支持区属企业开展人才发展金融服务实施方案》。山西云时代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特组织开展针对该实施方案的内容解读和科技金融交流活动,加深了示范区引进的人才及团队对方案的理解并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促进了科技金融优惠政策的落地,促进了高端人才来示范区干事创业。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深入推进“111”工程,对标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先进地区政策及国务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六最”营商环境,落实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制定了《示范区支持区属企业开展人才发展金融服务实施方案》,主要是为满足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支持范围的人才购买自住房、项目研发、创办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缺口需求,示范区金控公司提供单笔200万元以内,融资年利率7%的金融服务,示范区财政给予贴息50%。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主要包括金融服务对象、服务方案、资金用途等内容。

1.金融服务对象。符合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支持范围的人才。

2.服务方案。对纳入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支持范围的人才提供单笔200万元以内(特例情况融资额度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融资年利率为7%的高效便捷金融服务方案,示范区财政给予50%的贴息优惠。

3.资金用途。人才项目研发、创办企业生产经营、在示范区内购买自有工业用房等方面的资金缺口需求;人才在太原市内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教育、医疗、居住方面消费的资金缺口需求。